To My Love

“我永远都忘不了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在电梯里哭泣的模样。”

动了动手腕,我在打字机上敲出这行字。年轻人勾肩搭背打窗外经过,树叶听从垂枝拂过他们街头。隐隐有人说要去找相关部门修剪这里,他声音温柔优雅,带着上等人做派。蝉声嗡鸣,在死水人文里搅和出自然的活跃。

这是九八年的纽约上东区,我已经成为了著名作家。我的责编是我丈夫克拉克,而第一个读者是我刚七岁的女儿洛丽塔。她习惯听我一切作品——好的不好的。所有的故事里,有爱恨、有情仇,但所有的故事里都没有她——如今在洛杉矶居住,已经成为著名画家的她。

我知道她本名,但我更愿意叫她莉莉。她如此美好,像是百合花,但比百合花更美。不用闭眼,我都能想起她幽香气息和洁白皮肤。她头发是亚麻色的,被白色皮肤一衬,就露出了生命的绀色。

白纸孤零零地停留在第一行,我不知道要如何往下述说。这一篇,我实在不愿将之发表于众。所以,且让我自由发挥吧,不被规则限制,也不用述说给谁听。我只想在记忆还在的时候回忆她,回忆那短暂的、未曾出名的生涯。

正如我说的那样,莉莉与我的第一面是在电梯里。那时我刚与克拉克搬到纽约来,出于租金的考虑,我们住在布鲁克林区与皇后区交界的公寓。我们搬完一切东西准备去外面吃饭时,看到莉莉一个人坐在破旧的电梯角落埋首哭泣。

我还清楚记得那天是1985年5月22日,温度还没那么热,楼下波多黎各人、黑人、古巴人乱哄哄地聚成一团,吵的凭空让人燥热。我紧紧挽住克拉克的手,生怕一眼就能看出黑白混血的我被他们喝骂侮辱。尽管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这不代表我愿意接受它。

而莉莉——坐在角落里哭泣的莉莉——让我忘了这件事。她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深蓝色工服上新旧油漆彼此覆盖出不同硬度,交握的双手露出不符年龄的粗糙。

克拉克咳嗽一声。这让我收回眼神也让她抬起头,她皮肤很白,周身上下都有着温润的气质(多年以后我去了南方,才发现只有这的水土才能养出莉莉那样的气质)。很难说美不美,但穿着工服不难看,甚至有一些和谐。

莉莉和我的第一句话是“抱歉”,声音是那种刚拔下的玉米被细心煮过以后的软糯,又带有井水的香甜。它自然清新地盖过纽约一切繁杂,带来自然气息。在莉莉之后,我见过很多南方人,但没有谁能像莉莉这样瞬间抚平空气中的焦躁。那是莉莉独有的,我始终不能忘怀的声音。

“女油漆工真少见。”吃饭时克拉克和我说,我嚼着过度烹调的玉米宛如嚼蜡,脑子里全是莉莉温柔甜糯的声音。她甚至影响过我发表的第一部作品,只是因为影响总体节奏,被克拉克委婉地建议删除了。从那以后,莉莉没有以任何形式出现在我作品中——直到现在,直到我看到她爽朗地接受采访,而采访背景里有幅画,画里一个女人在独自行走。

我知道那是她,我知道……那是她。

“天空蓝无辜地滴下来,在她肩膀上留了个小小的印记。但第二天我看到时,那个印记成了紫色。问她,才知道红色也滴在那里,混合出新的颜色。

‘也许你不相信,但我觉得,每一个作品,都有它的生命。’

她站在那里,阳光站在她身后。她笑着,亚麻色头发被照出金色,美得无法转睛。”

我甩了下头,试着将这个画面甩到脑后。它一半是真,一半是假。莉莉确实为我抹过油漆,但那时天气黏热,乌云厚的看不到底,西班牙语在楼下此起彼伏,少年们追喊着跑在每一条街道上,司机们探出身子来抗议,看到十几个人后又缩了回去。

那是在八月,意大利人因为策划他们的圣徒罗莎里节把街区让了出来。黑人南美人在街上肆无忌惮地对骂,每一个迷路的白人都小心翼翼。一个礼拜前我才看到一辆福特被当场掀翻,司机也挨了顿毒打。克拉克要我别出门,其实不用他吩咐我也不会出去。那些粗鲁的黑人让我对自己一半血统感到羞辱,另一半血统则在那嘲笑。分裂感让我头痛,我不得不放下打字机,然后看到房间里那根新悬的横梁。它还是原木色,与整个房间格格不入。

我忽然就想起莉莉。门卫说她也是这的住户,带着孩子,每周用现金缴纳房租。

“明明是一个油漆工,却有能力缴纳两套房租,我实在很担心她有其他的‘职业’。”老头子慢吞吞说着,正好遇上莉莉来交房租,我脸涨得通红。

莉莉似乎习惯了。她还穿着第一次遇见时那套工装,左手提包,右肩上红的醒目。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请她有空时去家里工作。她诧异地看着我,答应晚上来。

“你是第一个邀请我到家工作的人。托门卫的福,大楼里每个人都认为我是个婊子。”后来她这么告诉我,蓝色颜料亮如天空。我坐在刚搬来的桌子前,正往打字机里塞纸。

莉莉当晚依约前来,头上戴了顶报纸做的帽子。克拉克找来楼梯,我仰着头,灯光让我眼睛发痛。莉莉慢慢地,一丝不苟地涂着油漆,排刷一层层抹在梁上,让它们渐渐融为一体。

“这是艺术。”克拉克紧紧抓住我的手,婚戒膈的手指生疼,也惊醒了入迷的我。莉莉做完事,羞涩地站在那儿,我忍不住给了她一个拥抱。她僵着,直到克拉克付给她钱。

“如果还有需要……”送到门口,她局促不安地望着我。一个小女孩走过来拉住她衣角,声音像是草原上的奶:“妈妈。”她俯身拉住她手,阴影抢在灯光前覆到她脸上。

“她挥舞着,暴雨泼到她脸上,联同两楼之间的逼仄扭曲她的脸。上帝俯身,细品这人间荒诞。”

我揉了揉肩膀,洛丽塔在我身边拼搭积木,结果拼出了史矛革的城堡。我被这荒诞逗乐了,女儿见我笑,非要我帮她拼,很快我就拼出了指导手册上的样子。

“妈妈,我从来都不知道你会拼这个。”洛丽塔扑闪着眼睛向我撒娇。她长得可真像克拉克,那种宽广的闪亮的,没有忧郁的模样,真是和她父亲一模一样。

我不禁想起芙洛拉,嗯,她当然不叫芙洛拉,但我一点儿也不想说出她真名。她很瘦,七八岁时脸上就有了雀斑,这一点也不像莉莉。我不是说莉莉胖,莉莉的身材其实很匀称,只是芙洛拉实在太瘦了,我有时都觉得她像是骷髅外面裹了层皮。

但她很聪明。同样作为白人,她似乎从没被楼下那群偏执的人难为过。好几次我都听到噔噔噔的上楼声,然后就听到她清脆、混杂着南方与纽约口音的声音:“我回来了。”她蓬勃的生命力在楼梯间来回碰撞,好几次,好几次我思路卡壳的时候,都希望可以开门看看这个女孩,看到她嘻嘻笑的模样。她每次这么笑,莉莉脸上浅薄的阴霾就会被阳光驱散。

“她是我的太阳。”莉莉后来和我说。我们背靠背坐在她画室里,颜料撒了满地。我黑色的马克杯里装满了咖啡,但她的格子杯里都是水。

“水让我平静。”她笑着,素来扎紧的发辫散开来,亚麻色头发散到绿色宽松的衣服上,阵阵绿波仿佛群鸟惊起森林。

“咖啡让我集中。”我也笑着。温度在我们肩膀之间来回传递。松节油的味道从盖紧的瓶盖里散发出来,悄没声息地和亚麻仁油混在一块。十月的太阳不再猛烈,楼下的喧嚣依旧没变。对面楼栋借着身高冷冷俯视这边,不知道谁在踢足球,砰砰声让喧嚣有了波动。

但我俩谁也没动。如果不是楼下传来芙洛拉的惊叫声,我们会一直在这等她上来,冲我们露出她明亮清脆的笑容。

我丝毫想不起到底谁先起的身,我记忆里只有球棒握手圆润的质感和被克拉克形容像野兽的面容。我想我当时一定在冲着那些人咆哮,巴西人,墨西哥人,波多黎各人,也许还有我父辈祖先的后人们。阴暗的风穿过我的牙缝,语言渐渐失去了它的声音。芙洛拉在莉莉身后而我在她身前。不知哪里的警报声驱散了蠢蠢欲动的群体,膝盖发软的我险些摔倒在地。莉莉及时扶住了我,她的手臂坚强有力,她的致谢温柔诚挚。她扶着我走进大楼,将我交给刚刚下班的丈夫。

“谢谢!”她说着,眼神坦荡。我却偏过了头。

“街角蜷缩的黑色污染了纯白的雪。它们舞在空中似乎想彰显清白。社工抬头望望天,拉起那具尸体,头也不回地走了。”

明明盛夏,这句话却让我不寒而栗。八十年代的纽约,现在的纽约,冬天依旧白雪漫天,街角依旧有冻死的流浪者、底层人。他们有些是被抢,有些则从来没有过外套这样的“奢侈品”。莉莉离开的那个冬天,顶楼飘下大片大片燃烧的纸,我与她并肩抬头,看它们将雪花融成微雨,细细密密洒满我们肩膀。亚麻色被雪光一衬,成了温暖的粉。

我想那是八九或者九零,但我记不清了。莉莉让我的时间线一度混乱,二十或三十变得不再有意义。

我重新换上纸,但冷到打不出一个字。我试着喝口咖啡,但冷气早已吹冷。我只能哆嗦着关掉冷气,躲回被子里。

这是莉莉对我的影响。从离开那天她深深吻过我以后,我们不再有联系。

道德的耻感沿着血管滑动,我紧咬牙齿希望能够抵御过去。我期待能把回忆拨回到八六年八七年或者八八年。但思绪全部受我控制。莉莉的声音四面八方,她的面容也四面八方,我躲在被子里竭力抵御,克拉克却一手掀开喂我吃药。

冷汗渐渐消弭,我才发现稿纸被撕的稀烂。克拉克想拼起来,被我拦住了。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曾经出轨的事。尽管那只是一个吻,尽管我得到过克拉克的允许吻过莉莉,但我不想让他知道莉莉吻过我。

那个吻夺走了我全部的呼吸,全部的心力,还有隐秘的不为人知的爱。

我用了很长时间去恢复,去寻找自己,去尝试过没有莉莉在身边的生活。我确实找到了——如果不算这偶尔发作的,她走后才有的癫痫。因为那个吻,我被冻成了脑膜炎。

好吧。也许它们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我宁肯它们有联系,仿佛这样,莉莉才确实出现在我生命过。

收音机还在继续,纽约艺术之音还在播放对莉莉的采访。她声音依旧柔糯,仿佛岁月从不是大火:“我首次展览在九零年,那些画是我好几年的作品。那时,我有一个非常好的邻居,她有时会帮我照顾女儿,让我精力集中在画作上。如果没有她,我无法取得现在的成功。”

“那你们还有联系吗?”

“没,我们没有。岁月就是这样吧。只是一个拐角,可能就把人甩在了脑后。不过我们最主要的问题,应该是我移居去了洛杉矶吧。”

“那你喜欢纽约吗?”

“喜欢。但我更加喜欢洛杉矶。那里更温暖,对我来说,纽约太冷了。”她声音像是加了苦药,话语间有些迟疑。我抬起手,轻轻关掉收音机。

克拉克看着我温柔地道:“你想和她见面吗?”

“不。”我摇摇头,笑得无比灿烂。

“她家很小,窗户漆作棕木色,墙壁却是苍蓝的,像极了万里无云时的天。我侧目望去时还有微微的反光。她羞涩地站在那里,屋里的蓝与窗外的蓝把阴霾赶入额角。

我走上去拥抱她。她在我怀里,近乎耳语:‘我离婚了,半年前。’”

我其实记不太清楚莉莉是什么时候告诉我她离婚的事了。我想应该是三月,因为芙洛拉不在。她的假期大部分时候是在莉莉家父母过的。莉莉喜欢她在南方大自然里光着脚丫跑步。

“我一点也不喜欢女孩子端庄。”莉莉一边说着一边往篮子里放面包,我在一旁缩头缩脑,仿佛像个小偷。

这是我第一次在离家几公里的超市买菜。莉莉知道我一直在家楼下那家出名又贵品种又少的小店买菜时满脸的不可思议。我很难对她解释这是一种长期边缘化带来的本能。我不想说黑人认为我背离了他们这个群体,也不想说白人认为我玷污了他们的血统。我已经习惯了两边的歧视,也接受了同为黑白混血的族群对我爱尔兰白人血统的不满。

是的,我习惯了。所以我才能在家里一蹲一整天,因为那让我感到安全。我只能通过那一扇或者几扇小小的窗户打量真实,只能通过克拉克的描述去勾勒他的工作与同事,只能通过书籍去了解广袤的世界。

也许我的沉默引来了她的若有所思,第二天她拿着购物袋敲响我家门:“走吧,我们去超市。”顿了顿,她又笑:“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那瞬间我简直有些啼笑皆非,但她不容置疑的神态感染了我,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甚至在超市里我们也没停下。只是我声音小了些,唯恐吸引周围人群。

“如果不是克拉克,我毕业以后应该会回到家乡去。”

“他很爱你,真的。”

“是啊!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全心全意尊重我的人。当我提出想在家写作时他丝毫没有反对,甚至在我写入迷忘了做饭的时候会去做饭。”我想我声音里有些骄傲,所以莉莉才会抿嘴勉强一笑。她扶着架子,阴影遮住半边脸。少见的哑光色铺在她头发上,让她整个人都黯淡了下去。

“嘿。”我几乎是从嗓子里挤出了声音。她抬起头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抿住嘴,她轻轻摇头,我拿着篮子不知所措。定定神,我才走过去拥抱她。

莉莉的身体很柔和。即便过了这么多年,我依旧能记住那个触感。它不是拥抱洛丽塔时那种怜惜的感觉,也不是拥抱母亲时那种依赖的感觉,它更像是个独立的个体,它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温度,还有自己的香味——一种夹杂油漆和金盏菊的混合香味。

我想莉莉闭上了眼睛,我能感受到。我们安静地拥抱着彼此,五分钟,或者十分钟。如果不是周围异样眼光芒刺在背,我想我会一直抱着她,直到她不再流泪。

“我离婚了,今天满一年。”拿起篮子,她声音淡淡的。

“他酗酒,他家暴,他打我。我坚持离婚。在成功后他污蔑我被最出名的流氓强奸。那个流氓居然说那是真的!

家乡里我找不到一份工作,每个人都对我指指点点。我是男人口中的荡妇,女人口中的婊子。每一个路过的男人都会打量我。他们有些对我吹口哨,有些想把我拉到路边或随便什么地方强奸我。而女人们,不是对我翻白眼,就是假装温柔实则伤害。

我父亲对此深信不疑,在家大发雷霆。我母亲虽然不信,但她拧不过这些力量。

我只能逃到纽约来。我没有技能,只能打些短工。其实,有技能也没用。即便在纽约,离婚的女人也像是臭虫,像是人尽可夫的婊子,像是女人想拔却拔不掉的刺。

我没钱租更好的房子,只能在这里冒着危险租个小房间。”

我停下手,反复琢磨它放在这里是否合适。这不是属于莉莉的故事,它甚至也不属于我。我所有的经历里都没有过这样的人——除非把听到的故事计算在内。

这个故事也是莉莉讲给我的。在保守的南方,这样的故事遍地都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它或者它的变种。

“那你呢?也受到了这样的待遇吗?”帮着挂画布时我问道,非常担心得到“是”这个答案。固定下角的莉莉抬头看我,阳光模糊她的笑容。

“不!”她回答的响亮又调皮。“他——我是说我的前夫——人很好。我们只是不适合。不过,我听芙洛拉说,家乡确实有人问过我的事,我妈妈对此只回答说我是她骄傲的女儿,她支持我的选择。”

“你爸妈真好。”

“是啊!他们和一般的家庭不同。从小我就和男孩子们疯一块,抠泥巴打架,打的一身脏兮兮回家。听说好多次老师都让爸妈管管我,可他们说爱尔兰人不需要听话的女儿。”

“你是……爱尔兰后羿?”

“也许,我不知道。至少我父母没有去考据过家族到底来自何方。不过每次需要干点儿‘出格’的事情,我爸就说爱尔兰人怎么怎么样。”

“你们这样做,会不会有些不尊重爱尔兰后羿呢?”

“为什么?”

“爱尔兰后裔的地位已经是白人里最末尾的一名了,如果你们不是爱尔兰人,为什么你们要自称呢?”我想我声音有些大了,但我是真的愤怒。我做梦也没想过莉莉也会是我被歧视的原因。莉莉似乎也吓到了,在我跳下来之前都没有说话。直到我鞋与地板咕咚一声,她才找回说话的能力。

她声音很轻,就像每次和芙洛拉讲道理时一样轻:“在我家里,爱尔兰人象征着希望和勇气。”

“嘶。”我一把扯掉纸,将第三段改为:“我父母一家一家去争辩,一家一家去讲道理。他们甚至上告法院,要求赔偿我的名誉。在我来到纽约前,我拿回了我的名声。”

     “我……”

我不知道我要写什么,所有单词像浮渣一样在脑海里飘飘浮浮,随手撒网,捞出来的尽是不成句的词语。纸撕了一张又一张,中间还有一些发丝,我想那是我抓狂时候留下的印记。

这习惯我从小就有,但凡作业做不出来作品写不出来,我就会疯狂抓头。妈妈经常被一地发丝弄得头痛,而莉莉,在她不忙的时候都会轻轻按摩我的头。

她总是这样,似乎做什么事她都胸有成竹那样。哪怕画宽两米的画作,她也总是不慌不忙,用心打量整幅画布再一点点上画笔或者排刷。她喜欢排刷,宽宽的,蘸上颜料后就反复涂抹,有时候她还用甩的,斑斑点点落在画布上,自由如繁星。

我喜欢看莉莉画画。她永远都能抓住细微的小情绪,将它固定在画布上。她不在乎那情绪好还是坏,也从不以画笔多加掩饰。她画画时永远是专注的,像美洲豹,散发着决断的气势。

我想我永远都做不到她那步。我每打一行字,单词们就在行间叫嚣用我快用我;而我每次卡壳时,它们就分散在各个地方躲避我的邀请,仿佛我是掠夺它们性命的杀手。我们在大脑里玩着追逐的游戏,它们总也不肯出现最合适的词组,逼得我在其中寻寻觅觅。

“你每次苦苦思索的样子,都像是在演一部戏。”有次莉莉和我说。我那天正好撕掉几页纸,垃圾桶塞的满满的,让咖啡渣无处容身。我停下抓头的手,对她长长叹口气。她刚调完颜料,于是解掉发箍,再把头发弄的像是刚从草堆里钻出来,然后簇起眉毛,忧伤眺望对面高楼:“这是你写不出东西的样子。”我看的哈哈大笑。

她摇摇手指,把头发扎回去,然后用不知道什么姿势模拟敲着打字机,嘴里还嘟嘟嘟地蹦单词:“我一直在爱,我可以向你证明。亲爱的,如果你对此抱有怀疑,我也无从举证,除了,骷髅地。”

“艾米丽迪金森!”

“还有,”莉莉装模作样打两行字,然后唰地抓住“纸”用力一撕,嘴里还在配音。跟着“揉”作一团,还瞄了瞄我的垃圾桶,挥手“丢”出来,“这是你卡壳的样子。”她说着,余晖在她眼里凝成光,滟滟着温柔。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哭了。在莉莉面前,我的理智似乎从来都发挥不了作用。只要稍有波动,情绪就会排山倒海地涌出来。

“嘿~”熟悉的金盏花味从淡到浓,温柔的手轻抚上我额头,呼吸吹拂在耳边,莉莉声音像天使的低语:“嘿,放轻松,好吗?”

我想我是点了头,因为我能感觉到鼻尖摩擦她颈部的温度。

灵感

她依旧叫我爱丽希。那个尔字,在她甜糯的声音里,永远掩盖一音节和三音节下,软软地,让人心醉。

我嗫嚅着嘴唇,贪恋她十几年不变的金盏菊香味,它如今加入了海水的爽朗,清香地让人无法离开。

整整三天,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我在写作间里来回踱步,头发掉了一团又一团。只是每到第二天地板就会干净如初,我知道那是克拉克做的。

十几年了,克拉克原本迪恩·凯恩似的身材与容貌逐渐淹没成普通中年人。如非必要他很少外出,对我经心或不经心的烹调也鲜少挑三拣四。他一路从最普通的编辑做到总编,态度与神情还和以往一样。他喜欢用专业的目光审核我的作品,再用温柔的声音提出修改意见。甚至在我找不到合适选题时也会给我建议,像这篇,就是他建议的选题。

“写个女同的故事吧。”吃饭的时候他突然说道,我不可抑制地看了眼女儿,她那双继承我的大眼正左右打量,似乎想理解“女同”的意思。

“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呢?”

“因为很多人在写,但写的都不好。太多故事不是无病呻吟,就是用性、或者其他的什么来宣泄愤怒。仿佛她们的世界里已经没有了正常情感一样。”他擦了擦嘴角,深蓝色的眼睛里有一些思考,也有一些不以为然。“当然也有一些写的很甜美的。她们一见钟情,她们做爱,她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她们仿佛连体婴一样共享灵魂。”

“这不挺好吗?”

“挺好,但不符合小说创作,也不符合现实。生活如果可以一帆风顺,艾伦·德詹尼斯也不会这么久没消息。”

我知道艾伦。她是克拉克非常喜欢的喜剧演员,去年她宣布自己是同性恋后就突然没了消息,仿佛她不曾存在过一般,这让克拉克很不高兴。“所以写个小说吧。我知道你的能力,你一定会写的非常好看。”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让我心甘情愿答应下来。尽管那时我刚完成部关于战争的小说,整个身心都渴求着休息。

“一定要写的像小说啊!”这是他对于这事最后的叮咛。想起这句,再想我摞在那里,没有主角名与时间的稿件,我忽然有些害怕。

我找出早上刚刚打的,并不成篇的床戏撕作粉碎。莉莉的身影在每一片碎纸后若隐若现。撕完的我大口大口喘气,不小心打落香水,玻璃小瓶在地板上摔做粉碎,让我安心的金盏菊香味铺天盖地而来,熏的我头脑发晕。我近乎疯子一样疯狂打扫,最后跌坐床边大哭起来。

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这感觉像是我从没哭过。我确似从没哭过,在莉莉离开以后。我撑过大病,生下女儿,经常开车去远点的地方买菜。我向很多人微笑他们也向我微笑。我觉得生活十分美好。

直到现在,直到莉莉再一次以“她”的方式登场,重新连接到我生活中。

“她身体在朝阳下散发着象牙般的光。我盯着左手,绵密的体液还在上面散发着气味,有点点甜,但更多的是涩。我点了一支烟,听她翻身间咕哝句‘我爱你’。

一切忽然变得有些无味。每次都是这样,到了一定时候,‘她’就变得无味起来。她的身体,她的语言,她的气味,我简直想不起她是怎么吸引我注意的——反正一定不是相貌。对比我之前交往的人,这个离婚的南方女人几乎不起眼。但她很温柔。每天忙完到家看到可口的饭菜和理解尊敬的笑容,我就会忘记她容貌上的劣势而全心全意欢喜着。

不过这份欢喜也逐渐散去了。

我一件件套上衣服,想着要不要和以前一样退去公寓另租它处。我见过太多女人,她们对这禁忌的爱像是夏娃对着苹果,如果苹果不消失,她们就会一直追逐着让人不能安生。吃了几次亏后我习惯打包就走。久而久之,也成了习惯。

但这一次,我有些犹豫。我从心底坚信着如果提出分手她绝不会来纠缠我,但不知为何这么想,不仅没有让我感到轻松,反而让我更加难过。”

我停下手,揉揉酸痛的肩,洛丽塔正在一边看书,她发色与肤色都完美继承了父亲,唯独那双闪亮的大眼睛来自于我。她总是好奇的,四岁多就开始翻阅百科词典;她又总是安静的,和芙洛拉微黑的活力截然不同。

噢,芙洛拉。我还记得她两只小脚飞快穿越走廊的样子。她头发永远在适合的长度,马尾在身后甩来甩去,与球棒弹奏出青春的声音。

她喜欢打棒球,喜欢烈阳之下在砂土上奔跑飞跃的脚步。她球感很好,打击率总是位列前面。好几次少年棒球赛莉莉都邀请我一同去观看。像天下所有的父亲一样,她为女儿鼓掌自豪,亚麻色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端坐一边,看着母亲们从面面相觑到鼓掌相庆,那一刻淑女端庄全部蒸腾在空气中,等着结束复再降临。

莉莉总是这样。她身上总是有着活力,足以让人扫开一切颓废。芙洛拉完美继承了这点——尽管她没有继承莉莉的相貌。也因此让我对第一面印象更深,那种哀伤、疲乏却不需要的软弱,击中我毫无防备的内心。

我从没见过莉莉这样能把坚强与软弱混合的刚刚好的人。我想这是因为她的坦荡。她极少掩饰自己内心,也不介意将它固定在画布上。参加联合画展的时候有几幅画因为过于阴暗而被否决,莉莉对此只是耸耸肩,并没放在心上。

“如果因为市场而必须修饰内心,那完全违反了我画画的意义!”莉莉说着,轻轻把画收起来。我举着相机轻轻固定阳光给她的天使轮廓。

“我对圣诞节最大的感谢是它让我多了几天假期。

搂着嘉蒂肩膀,我如发情孔雀那样拼命展示自己的风趣,期待它能像雄孔雀漂亮的尾巴一样让我雀屏中选。

嘉蒂很漂亮,比妮娜漂亮多了。她会在开心的时候跳舞,郁闷的时候说脏话,也会在我怀里展示带点儿弧形的胸。

那对胸,可能是唯一让妮娜胜过的地方。不过我不太在意——毕竟我也没有在意过妮娜的身材不是。当然,之前我是在意的。但妮娜改变了我的想法——至少和她交往时是这样。

不过令人尴尬的是,时至今日我还没有和她说拜拜。好几次,我想开口了,但看到她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做我爱吃的色拉牛排,我又说不出来。

我想我的胃被她牵住了。她做的东西有魔法,也许,不是魔法,而是南方广袤天空下的青草气味,自然香味。

‘在想什么?’嘉蒂捅捅我,烟嗓无限撩人。我笑笑,正想夸几句,眼角扫过的身影让心拽着话语直接跌入深井。

它们没有声音。”

雪落也没有声音。

不知不觉,稿子写了四个月。其实已经写完了两稿,只是克拉克都不满意。他简直拿出了对待斯蒂芬金作品的态度来对待我,在工作上,他比任何人都来的认真严肃。也许也因为此,搬到纽约的第三年他就从校对编辑升到了主编。

那也是一个圣诞。纷纷大雪洒满了各个街道,与克拉克相熟的同事约着来家里庆祝,克拉克说他们是想看看我。“他们总觉得我运气太好能娶到你。其中一个还是你的忠实读者。”他说着,舀了勺我刚学的罗宋汤。莉莉很喜欢在冬天做这个,尤其当她拿到画廊合约后,这几乎一直在她暖炉上温着。

“我没那么多时间。”莉莉向我解释工作室里颜料、汤与油墨混淆的味道时说道。我知道她已经辞去了油漆工作转而全心画画,这样收益更高,风险也更高。

我书桌挤到了角落。打字机孤零零立在上面,敲打出无辜的声音。来这三年,我的稿子也从开始的被拒绝转为了纽约客的常客。他们喜欢看我描绘窗下可笑的景象:波多黎各人、墨西哥人、还有其他非英语国人在下面上演一场又一场追逐,刺激一场又一场“吉屋出租”,来回一场又一场“西区故事”。爱、细菌与枪炮是街道永恒的冒险,但连着上映三年,我有些厌倦了。

我打着呵欠,寻思如何把故事写的再有趣点。莉莉在画上抹下最后一笔,和我说道:“明年,我可能要搬到洛杉矶去了。”

“铮”。打字机换行键发出刺耳的声音。

十一

“我从没发现我这么胆小。

         打发了嘉蒂后,我在公寓等了两个礼拜,妮娜始终没有来。~~我捏着烟卷~~看着~~吐出的~~渺渺青烟,我一度怀疑妮娜是烟,才能消失的毫无道理。

         我唾弃这样的心情。它~~一点也不像我~~患得患失,毫不潇洒。”

钢笔在冷天感觉愈发冰凉,我吹吹冻得通红的手,转头去看洛丽塔。她还在睡着,只是高烧之下小脸通红,高高低低的白气看上去睡得好不安稳。我走过去,轻轻摸她额头,果然还烫着。再看看钟,时间才过去了半小时而已。

我祈祷克拉克能够快点回来,但又知道他今天事情很多。新一季的选题组稿,刊对最后的样本,和作家结算,每一件事都要他亲力亲为,每年年初都是这样,久了,我和女儿也都习惯了。

“妈妈。”洛丽塔轻唤了声,我贴住她额头,手掌与冰袋共同承担她额外的温度。女儿似乎感受到了,睁眼确定我在之后又睡着了,高高低低的呼吸终于平静下来。我松口气,甩甩冻麻木的腿。

这是第二次不敢在纽约的冬天开暖气了。上一次还是芙洛拉生病时。看到莉莉想在工作室开辟个角落给女儿躺着,几乎没把我吓得跳起来。

“我没办法。”面对我的拼命阻止,莉莉几乎要哭了出来:“我必须在公众画展前把作品画出来,不然我就要支付违约金,我真的没时间了。”她说着,眼泪已经涌了出来。我无言以对,这是她痛苦转型的一年。为了能够拿到资格,她甚至辞去了工作。如果不成功,接下来她们母女只能喝西北风。我抱住她,感受她泪水从我脖颈处渗入,一点点,渗进我心里。不知怎的我冒出了一个疯狂想法,声音也嗫嚅起来:“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去你家帮你照顾芙洛拉。”

“真的?”她抬起细细的眉,眼睛里全是欢喜。我默默点头,接过钥匙。或许是太高兴了,莉莉用力抱抱我,感激与信任在她眼里调和成我从未见过的、天然的烂漫。我无言地抱抱她,向隔壁她家走去。刚开门,就感受到纽约的天然温度,我打个哆嗦,听到芙洛拉细细的,让人想流泪的声音:“妈妈,我就要准备好了。”我走过去,她正在折自己那床小小的棉被。

“不用啦,不用过去啦。”我轻声说着,芙洛拉愣愣看着我,通红的脸不知是冻得还是烫的。我摸了摸,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经扑进我怀里大哭起来。我抱着她,两人都小心翼翼,生怕打扰隔壁的莉莉。

冰袋,烧水,蒸煮吃食,我在莉莉家来回忙碌,时不时还要去看芙洛拉。可怜的小孩因为生病显得颇为萎靡,每次去看她,她都会向我笑笑,这让她显得更加可怜。

芙洛拉房间不大,除了书桌和床,就剩下一个小小的衣柜。她床头上还有几张合影,其中一张是个男人抱着小小婴孩,我想那应该是莉莉的丈夫。他看着不甚年轻,金色头发与莉莉极为相配,就连笑都是谦和的。

大概注意到我眼神,芙洛拉主动说道:“这是我爸爸。”

“很出色。”

“妈妈也这么说。她说爸爸现在已经是芝加哥首屈一指的城市规划师了。”

“喔?”

“嗯。妈妈说等我放春假了,就送我去和爸爸住一段时间。”

“那你想去吗?”

“想,也不想。”小女孩躺在被子里吸漱鼻子,我忽然觉得这个问题有些残忍。离婚从来不是因为她,但她却承担了离婚的结果——至少是大部分。

“我爱爸爸,我也爱妈妈,只是他们不再彼此相爱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嗯?”

“妈妈常说,不要因噎废食。只要有爱,哪怕只是瞬间的爱,都应该去体会与感恩。爱,是非常美好的事情。如果哪一天爱走了,那也应该感谢它,陪我们度过一段非常美妙的人生。”芙洛拉继续说着,我俯下身去,轻轻抱住她。

十二

“温和甜美覆在唇上时,我下意识舔了舔。高热将这味道氤氲成沁人的香,舌尖便蠢蠢欲动。

温和明显顿了顿,缺乏回复让我睁开眼,妮娜看着我,病房天花板给她添了清冷,给我添了难受。我一把抱住她,滚烫额头埋进她肩窝,不知哪里来的委屈让我簌簌流泪。冰凉的手迟疑再迟疑,终于拍到我背上。

‘求你……别走。’我的声音毫无底气,高烧下的暗哑更是多了几分委屈。妮娜似乎惊醒了,挣扎着要起身,我紧紧抱住她,就像刚才遇到她时一样。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重复着,恳求着,鼻涕流出的样子全是狼狈。换做以往我是断不会让人看到我如此脆弱委屈的一面。我早已每一个生病的夜都独自在病床上熬过。可是妮娜,可是妮娜让我不再想自己一个人了。我从没渴望过这么一个人,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有什么魔力,我只知道当她突然从我生活里消失时我在恐惧,我在疯狂,我豁出一切找她。

妮娜依旧坚持起身,我只能松开手,含混着,抱着所有对自己的失望说:‘对不起’。

她弯下腰,轻轻吻我。

‘睡觉吧,我在这里。’轻轻的,尾音在空气里涟出几个波纹,我知道我应该说谢谢,结果却哭的一塌糊涂。她拉着我的手,温柔专注地亲吻我额头。我拼尽全力让声音清楚点:‘不要离开我。’

‘我不会的。’她笑了,像盛开的百合。”

我毫无停顿地敲下这行字,琼·阿玛特丁在收音机里唱《虚弱的内里》,我第一次听到她时还是在莉莉工作室,《恐……信》画作已接近尾声,代表黑色的恐惧地上盛开着金色向日葵,莉莉正一点点描绘白色的土壤。颜料斑斑驳驳落在吊带裤上,她专注而温柔,收音机一点点响着大洋彼岸的歌声,我忐忑不安,一直思考要怎样才能获得莉莉的许可亲吻她。

我吻过克拉克,他的唇很厚,带有些坚挺的硬度,可惜这完全用不进小说中。我要以男人的角度去描绘女主的唇,但我没法自己亲吻自己——尽管我对它有充分的信心——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唇。它很柔软,唇膏润泽过以后还带有轻微的香气与润滑,只可惜不知道吻起来什么感觉。莉莉大概看到我的出神,笑问道“想什么呢?”我一时不察,脱口而出:“想吻你。”

空气忽然静默下来。莉莉看着我,眼里全是疑问。我脸烧的可以烫鸡蛋,解释的前言不搭后语。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声音越来越小,反而心里逐渐放大,最后定成一个词组:“傻帽。”

“来吧。”

“啊?”

“你不是想做测试吗?来吧。”扔下画笔,莉莉站起来。吊带裤上斑斑驳驳,衬得她脸晶亮。我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走过去,蜻蜓点水般碰了碰,还没尝出区别就收了回来。莉莉逗笑了,问我:“你在怕什么?”

“我没……”辩解的话还没说完,嘴唇又被覆住,先是唇膏的香气,然后是橙味与罗宋汤混合的香甜,最后是金盏菊的淡雅宜人。

我想我们吻了十分钟,也许更久。如果不是芙洛拉的敲门声,或许我们就会一直吻下去,吻到心里的秘密再也遮挡不住。

“来啦。”应着女儿敲门声,莉莉深深看了我一眼。

十三

“‘当业务层面无法击败你时,就从私人层面下手。你是第一天混职场吗?这点道理都不懂?’保罗的脸几乎扭曲了,顺带还扭曲了报纸。我和妮娜热吻的照片碎裂成两段——我,或者妮娜。

深深吸口气,我签下离职书。保罗还算有良心,答应给我三加一,不过我在纽约的名声也彻底玩完了,无论到哪,都会有一群疯狂的卫道士电话攻击我是个同性恋。一夜之间我仿佛成了病原体,不小心就会让这个世界感染上名为‘同性恋’的病毒。

回到公寓,我茫然看着,莎草色地毯铺在玻璃茶几下,大理石地板因而不再寒冷。鸢尾花在花瓶里绽放出纯粹的蓝,不用闭眼都能想起妮娜看到它时的惊喜模样。她太爱蓝色了,但她从没要求过用蓝色来妆点我们共同的家。

妮娜……只要念出这个词,我就能感到幸福。难怪亨伯特提起洛丽塔时会用那么深情的说法。对我来说,妮娜也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还有我的灵魂。但她绝不是我的罪恶。我们没有罪。我们有的,是彼此之间吵过架依旧愿意睡在一起的爱,是紧紧联系不愿拆开的灵魂。

‘妮娜’,我轻轻念着,躺下去想要如何继续我们的生活。没发现她轻轻走进来,偷摸躺在我身边。熟悉的香味飘进鼻尖时,我也感受到她汹涌的胸,还有让我着迷的香气。

我像孩子一样钻进她怀里,感受到她略粗糙的手抚摸我的发丝,亲吻我的额头。对未来的茫然此刻竟全然消散,我哭着说我失业了。她定了定,然后轻描淡写地道:‘我也是’。”

重重敲上句号,我停下打字的手。这段和构想的完全不同,在原计划里“我应该决定去洛杉矶重新发展,并向妮娜提出共赴洛杉矶的请求”,结果被写成了撒娇的段落。我没来由地觉得“我”就应该向妮娜撒娇,更没来由地觉得妮娜会理所当然地承受这些。尽管“我”才是收入更高地位更高的那个,但这一切在妮娜面前都不算什么。她不在乎“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荒唐的过往,她全心全意接受我“弃儿”的身份,给“我”家的温暖,并愿意承担因此所受的所有责难。

我几乎要为妮娜鼓掌。她如此坚强,让“我”相形见绌。她性格里、骨子里都让我打上了莉莉的烙印,这让我更加思念,也让我更加内疚。

我一点也不想回忆自己是如何仓惶收拾打字机的,也不想回忆自己找了多少借口。我匆匆忙忙从莉莉的画室搬回家,竭尽全力拒绝她所有的邀请,我甚至没去参加她的首次个人画展。我谨慎的像只老鼠,在封死的洞里抚摩日益发扁的肚皮回忆过往。名为勇敢的坚果在我面前散发着香气,我却不敢伸手获取丢进肚里。

“埃尔利希。”她呼唤着我的名,她的,独有的名。“我明天就要去洛杉矶了,我希望,你能送我下楼。”

隔住门,我努力不让声音带上眼泪,所以它空旷旷的,像是冰块敲打着铁门:“好。”

楼下传来克拉克的欢呼声打断我不愿提及的回忆,抖着手,我敲下全文最后一行字:“‘请和我一起去洛杉矶吧,我们在那里结婚,在那里生活吧。’

‘……好!’”

后记

新年开篇完结了,很开心。至少在坑这个道路上,我没有越走越远。

主人公原型是谁,明眼人一看便知。只不过笔秃,描绘不出其万一之美,万一之韧,万一之引人。但这些不重要了。因为生活所给的馈赠远超想象,之前种种不平虽还在,但也抚平许多,至少不再怨愤不平。

也因此,原本计划的再重逢,两家人相处如亲人之类没有再写。这世间,重逢是美好的愿望,而不是生活的必然。

但我等到了一个必然,虽然花了七年,但这都不重要了。

如果这世界还有一处安全所,那必然是你。——莉莉致埃尔利希

留下评论

通过 WordPress.com 设计一个这样的站点
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