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缘分——《杰克逊·波洛克》

又到了最喜欢的读完打卡环节。整本书读(看)下来的感觉就是摄影兴起之后,绘画也就不再局限于写实了。

虽然三毛说过“想嫁给毕加索”之类的话,但我还记得当初为此寻求毕加索作品时满脑门问号的自己。时至今日我对毕加索作品还是不解(无共鸣)的多。想想三毛是正儿八经学过绘画的人,我只能说自己理解力不够吧。
不过这也让我想起另一个问题,也是最近b站up“艺术与设计史”发布最新视频的题目:艺术必须是美的?我个人以为不尽然,艺术兴起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记录和剖析人生、社会、自然种种现象。像以前课本上的《硕鼠》,它美吗?从正能量角度说,不美。但从艺术和人性角度上,它又是美的。它用简单的字与韵律记录了蛀虫对普通人民的坑害,展现了士兵的不甘。这是群体性的。而波洛克的画是个人性的。他绘制与修改的是个人的感受,它们甚至可能无意识也没情绪。人一生总要经历这些时候,差距只是有人记录有人没有而已。而看画的,有人能感受到也有人不能。
对于布洛克的画,我大部分时间处于后者,毕竟我连印象派都没入门。但我很喜欢《秋韵》一画,大片橙色同时具有生机和衰败之美,大量线条又让它割裂与和谐。
也许看抽象派,看的就是眼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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