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物化
虽然从《燃烧女子的肖像》的访谈中得知“物化”这个词,但直到看龙迪教授的作品《性之耻,还是伤之痛》前,我还是没能很好地理解这个词汇。我之前以为的物化忽略了思想性与文化性,而龙迪教授在这本书里则很好地解释了女性是如何在长期的男性权力文化浸淫下物化自己的人格、思想以及其它方面。尽管早已约略感觉到在男权文化里女性的性权力被当做是一种男性所有权,但真的看到这点时,还是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
这种所有权不仅仅只是性观念上,同时也停留在两性关系里。在阅读本书前我试图在知网寻找关于性侵和儿童性侵的相关论文或文献,可惜的是数量极少且几乎没有一个论文提及到了受害者的心理治疗方式以及家庭治愈。我不清楚这是否是因为本书珠玉在前造成后来者压力,还是因为在当前大环境下,女性被性侵的屈辱依旧打上了父权的印记——不纯洁、丢人和其它可能的“负面”影响。尽管遭受性侵本身就应该是自身权力与身体遭受了侵犯,但在当前大环境下,女性个体的权力依旧被物化成男性可以随意剥夺、获取的权力。女性从本质上就失去了人权,而成为了物品的一种。正如我国现在媒体宣传,是“母亲”“妻子”“女儿”,但唯独不是人,不是一个有自我意识、自我判别、有自我需求的人。
物化的变种压迫
这种物化的权力同时也加大了家庭观念的差别。即:母亲就应该全权负责儿女的安全成长,不遭受侵犯。在这个长期过程中,男性被默认可以剥离的同时也被默认拥有儿女——其实主要是女儿的性归属权。这种归属权不是说父亲要成为女儿的第一个性关系者,而是他是唯一一个有权利将女儿的性权力交由未来女婿的人。一旦女儿遭受性侵,绝大部分父亲的第一反应是所有权被侵犯,自我名声的陨落与妻子的“工作”失责——假如他愿意认为这是妻子的工作的话。
这种丧偶式育儿的家庭生活,不仅造成了父亲位置长期缺失带来的生疏关系,同时也因为长期的物化身份压迫,即:妻子、母亲的身份压迫,从而对不仅是受害者,还有受害者母亲带来的巨大伤害。绝大部分女性先天上具有的丰沛情感,加上对照顾缺失的自责,以及对女儿失去童真的愤怒,全方位都对受害者母亲造成了压迫。对性所有权的敏感,对父权社会规则的认同,加上情感、自责与愤怒的巨大压力容易让母亲忘记女儿根本就是受害者的事实,转而认为她是违规者。当然这不是主观上的责备,而是客观上巨大压力下的情绪宣泄,这让母女关系变得更难,也让母亲本人遭受了巨大的情绪困扰。
压迫的本质还是权力归属权
看18年THR女演员圆桌会议上讨论metoo与韦恩斯坦事件,里面有句话深得我心:“这完全是权力之下的行为”。当一个人能够威胁到另一个人的生存的时候,压迫也必将产生。在同等阶层的男权社会里,男性是广义认同下更具有权力的那个(包括收入、体能、地位等),但在不同阶层中,更具权力的阶层也能够实现男对男、女对男的压迫。这同样还存在于异性恋、双性恋、同性恋与跨性别中。归根结底,还是看谁的权力更大罢了。